专家单位: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
课程简介:
《侵权责任法》施行以来,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织从业人员学习、理解和贯彻《侵权责任法》,普法成就斐然。经过一年的研讨,各界就该法的理解达成了许多共识,但在很多环节和关键问题上,仍然歧见纷出,甚至存在着普遍的误读。本文详细阐述侵权责任法的相....
《侵权责任法》施行以来,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织从业人员学习、理解和贯彻《侵权责任法》,普法成就斐然。经过一年的研讨,各界就该法的理解达成了许多共识,但在很多环节和关键问题上,仍然歧见纷出,甚至存在着普遍的误读。本文详细阐述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概念及立法历程,同时指出其不足之处,并以工作实践为基础,结合法学理论的学习和运用,认为有必要围绕一部《侵权责任法》逐个提出若干重要基础课题,进行深入系统地商兑,以趋利避害,全面地守法、科学地用法。
全部内容》
|
专家单位: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
课程简介:
《侵权责任法》试图建立“一元化”结构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,引致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(《条例》)的存废之争。作者认为,围绕医患纠纷的民事赔偿法律规制,今后绝不会归于“一元化”,而是继续保持甚至愈加“多元化”的态势。《侵权责任法》与《条例》肯定将并行不悖、各有侧重与....
《侵权责任法》试图建立“一元化”结构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,引致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(《条例》)的存废之争。作者认为,围绕医患纠纷的民事赔偿法律规制,今后绝不会归于“一元化”,而是继续保持甚至愈加“多元化”的态势。《侵权责任法》与《条例》肯定将并行不悖、各有侧重与分工。除《条例》将继续发挥规制作用外,对于《侵权责任法》生效之前诊疗行为结束并已出现损害后果的案例,事发当时有效的其他含有侵权责任规定的法律可能被优先适用,国际公约《经济、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》第12条及其拓展性文件规定了庞杂的“健康权”相关内容,亦不排除被优先于《侵权责任法》适用的可能性。
全部内容》
|
专家单位: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
课程简介:
确定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,就是确定医疗侵权责任立法的基本点。作者认为,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,医疗侵权损害纷争,医方的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不但没有被废除,实际上在《侵权责任法》中被确立。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,原告起诉应当举证证明违法行为、....
确定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,就是确定医疗侵权责任立法的基本点。作者认为,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,医疗侵权损害纷争,医方的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不但没有被废除,实际上在《侵权责任法》中被确立。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,原告起诉应当举证证明违法行为、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。由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具有产品责任性质,因此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医疗纠纷行政处理、司法处理、协商处理中唯一可选的法定合法鉴定。法医类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,是不同专业类别的鉴定工作,用法医类司法鉴定替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做法是非法和无效的。
全部内容》
|
专家单位: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
课程简介:
《侵权责任法》刚一出台,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,其正式实施后,能否成为维护百姓权益的“利器”?能否解开百姓的维权“困局”?公众对此充满疑问。鉴于此,本文结合近年发生的实际案例,从“强制干预权”问题入手,纠正学界对本法有关条文的错误理解,通过对临床“强制干预权”....
《侵权责任法》刚一出台,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,其正式实施后,能否成为维护百姓权益的“利器”?能否解开百姓的维权“困局”?公众对此充满疑问。鉴于此,本文结合近年发生的实际案例,从“强制干预权”问题入手,纠正学界对本法有关条文的错误理解,通过对临床“强制干预权”的学理进行分析,解析现行卫生法律规制中紧急强制干预权的授权规定,并对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的作为提出建议。
全部内容》
|